国货税厅长宋猜表示,饮料产品的国货税征收标准以饮料使用植物原料的成分含量为划线,达到规定水平可获得免征国货税的优惠,如多数果汁饮料就享受免征国货税优惠,因其使用植物原料的成分比例符合免征税规定。这其中也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厂家使用合成化工原料调配手段制作的果汁来欺骗消费者。目前有3类饮料需要征收国货税,分别为碳酸汽水、提神饮料需按20%税率交纳国货税;苏打水则按25%税率纳税。每年国货税对饮料类产品征得的税收约160亿铢。
据财政部内部消息透露,财政部一直以来都有意对绿茶饮料开征国货税,加上商业部和卫生部都反映绿茶饮料因使用过多合成原料而不利消费者健康,应列为奢侈消费产品进行纳税。后来,该行业有从外国进口绿茶原汁进行加工调制绿茶饮料的做法。目前国内绿茶饮料市场价值约在130亿铢至150亿铢水平以上,每年以20%至25%速度增长。
财政部之前对绿茶饮料征税的设想并没有实现,绿茶饮料生产商称绿茶饮料有益健康,所使用的茶叶原料在泰国种植生产,是开发产品来帮助农民的种植业。
来源:商务部网